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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时间:2022-04-19 14:31:07 来源:互联网作者:tbq

导读:本文是由tbq网友投稿,经过编辑发布关于"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"的内容介绍。

 本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,持续开展价格监管执法。通过坚持查处一批、通报一批、警示一批、教育一批的工作原则,从严从重从快地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。具体情况一起了解这篇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上海严查哄抬物价

 自3月14日起,上海已向各市场实体发出41214封警告信,共查处224起案件。加强对社区团购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行政指导,保障企业经营行为,不断规范各市场实体的价格行为,积极加强社交平台的监控,及时核实和处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和报告,督促市场实体积极自律。

 案例一:金小文餐厅哄抬价格案。

 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收到报告,反映金晓文餐厅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。经调查,当事人于4月10日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60公斤土豆,相当于每公斤土豆的购买价格为3元。在外卖平台上以16.8元/公斤的价格出售,购销差价率为460%;以7.5元/公斤的价格购买西红柿,在外卖平台上以实际价格为30元/公斤(价格为38元/公斤,自动参与38元至8元的店铺活动,因此认定价格为30元/公斤)的价格出售,进销差价率为300%。当事人以前从未出售过土豆和西红柿。经调查,据统计,3月13日至3月19日,类似土豆和西红柿商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分别为22.5%和28.9%。到案件发生时,当事人共出售土豆43公斤,仍有17公斤土豆未出售;共有728公斤西红柿未出售。经核算,部分非法收入分未出售。

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(3)项和《防疫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,责令退款727元。未在规定期限内退款的,没收,罚款3635元。

 案例二:本利丰超市哄抬价格案。

 近日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,本利丰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较高。

 经调查,当事人在营业场所销售白菜、卷心菜、茄子、土豆等蔬菜。经核算,疫情封控期间,双方销售的大白菜进销差价率为113.6%,卷心菜进销差价率为126.7%,茄子进销差价率为137.6%,土豆进销差价率为168.5%。此外,3月13日至3月19日,双方销售的大白菜进销差价率为52.3%,卷心菜进销差价率为76.0%,茄子进销差价率为57.4%,土豆进销差价率为98.5%。

 经核算,当事人销售大白菜的违法所得为516.00元,卷心菜的违法所得为76.00元,茄子的违法所得为458.32元,土豆的违法所得为752.02元,上述违法所得为1802.34元。

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(3)项和《防疫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拟责令当事人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1802.34元,罚款9011.7元。

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 案例3:上海兴阳贸易有限公司制造局路分公司不明码标价案。

 近日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海兴阳贸易有限公司制造局路分公司大米、猪肉等商品价格举报线索后,立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。

 经调查,在防疫封闭管理期间,当事人店内出售的金苏穗茉莉香米价格不明确。在早期阶段,当事人收到了《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警告函》,明知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确标价的规定。

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价格不明的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督部门计划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 案例4:宋加银食品经营部不明码标价案。

 上海市场监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公众举报的线索后,立即对宋佳银食品经营部进行了监督检查。发现该店出售的土豆、萝卜、卷心菜、卷心菜等蔬菜只口头告知消费者价格,现场未放置任何价格标签,以标明蔬菜的名称、价格、定价单位等。

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价格不明的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督部门计划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 案例5:上海八陆八贸易有限公司不明码标价案。

 近日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上海八陆八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大排、纯瘦肉、蹄、肋、筒骨等肉类,部分肉类未标明菜品、价格、定价单位等价格标签。

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价格不明的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督部门计划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 下一步,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,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,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同时,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注意选择正式供应商提供的商品,保留消费记录,与相关经营者沟通截图,以保护其权利作为相关证据,也方便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验证和处置。

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
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上海严查哄抬物价,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行为!疫情期间,希望大家能够一起共渡难关,争取早日实现清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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